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,中国再生医学产品及临床研究的重要科研基

热线电话:139-6700-7000
健康热线:400-622-0089

深圳大学附属第三医院CAR-T细胞免疫疗法临床试验患者招募(胃癌、胰腺癌患者)

发表时间:2022-08-01 17:44

Claudin18.2也是目前CAR-T治疗的一个热门靶点,本次临床试验由深圳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起,一共招募大概18人次志愿者,从2022年3月14日开始,为期三年,小编也不知道招募是否完毕,有需要的读者朋友们可以电话咨询本文中的联系人。在本次临床实验中,HEC-016 (药物代号)CAR-T细胞的剂量分别为:初始剂量为0.5 × 10^6 car-t细胞/ kg;第二次剂量设定为0.5 × 10^6.5 car-t细胞/ kg;第三次剂量设定为0.5 × 10^7 car-t细胞/ kg。

尊敬的患者及患者家属:

目前,深圳大学附属第三医院(罗湖区人民医院)肿瘤免疫科正在开展一项“评估抗Claudin18.2特异性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在晚期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和胰腺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、细胞代谢动力学特性和初步疗效的单臂、开放、单中心Ιa期临床试验”(研究编号:NCT05277987),本研究已经通过罗湖人民医院医院药物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批准(伦理批件号GXBLL003-1),您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障;本研究为开放、单药探索性研究,计划入组一定数量的晚期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及晚期胰腺癌患者。

图片
研究药物介绍

本研究药物名称为LHYY-016-GC/PC-101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(简称:LHYY-016-GC/PC-101 CAR-T细胞注射液),该药物作用机制为:通过特异性识别肿瘤细胞表面抗原Claudin18.2从而杀死和清除肿瘤细胞。

研究目的:

1、主要目的

·评估晚期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和胰腺癌受试者使用不同剂量LHYY-016 CAR-T细胞注射液的耐受性和安全性,观察剂量限制性毒性(DLT),确定最大耐受剂量(MTD)和推荐后续临床试验的给药方案。

2、次要目的

·观察LHYY-016 CAR-T细胞注射液在人体中的细胞代谢动力学特征;

·初步评估LHYY-016 CAR-T细胞注射液在晚期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和胰腺癌受试者中的疗效。

主要入选标准

纳入标准:

主要入选和排除标准:

入选标准:

1. 18岁≤年龄≤70岁,性别不限;

2. 经病理确诊的晚期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受试者,且接受至少二线治疗失败或不耐受;或经病理确诊的晚期胰腺癌患者,且至少一线治疗失败或不耐受;

3. 受试者肿瘤组织样本免疫组织化学(IHC)染色为Claudin 18.2呈阳性(阳性定义为实验室IHC检测≥1%肿瘤细胞中Claudin 18.2表达阳性;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受试者需HER2检测阴性);

4. ECOG评分:0~2分;

5. 预期生存时间 ≥ 12周;

6.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(RECIST)V1.1,有可测量病灶;

7. 重要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(筛选前2周内未接受血制品或造血生长因子治疗,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、促红细胞生成素等):

1)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(ANC)≥1.0×109/L
2) 淋巴细胞绝对值(ALC)≥ 0.3×109/L
3) 血小板(PLT)≥50×109/L
4) 血红蛋白(HGB)≥70 g/L
5) 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<1.5 ´ ULN (无正常值参考范围时,则INR <1.8)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(APTT)<1.5 ´ ULN
6) 血清总胆红素(TBIL)≤1.5×ULN(对于Gilbert综合征受试者,TBIL ≤3×ULN);ALT和AST≤2.5×ULN(如果有肝转移,则ALT和AST≤5×ULN)
7) 根据Cockcroft-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≥50 mL/min
图片
8)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≥++的受试者,应接受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,检测结果<1.0 g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≥95%

8.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:未哺乳,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,且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研究治疗末次输注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;

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: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研究治疗末次输注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;

9.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,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。

排除标准:

1.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:

1) 首次输注前4周内,接受过其它化疗(方案规定预处理化疗及桥接治疗除外)、小分子靶向治疗、免疫抗肿瘤治疗(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等)、放疗、大手术治疗的受试者;2) 首次输注前4周内,接受过抗肿瘤中药(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)治疗;
3) 首次输注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(包括减毒活疫苗)和/或计划入组后接受活疫苗者;
4) 首次输注前4周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(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);
5) 既往接受过任何细胞免疫治疗(包括但不限于CAR-T、CIK、NK细胞治疗等);
6) 既往接受过靶向Claudin 18.2药物或者细胞治疗者;
7) 有器官移植病史者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者;

2.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(即依据CTCAE V5.0恢复至≤1级或者基线水平);

注:神经毒性≤2级、或脱发、或不伴有感染的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者可以入组;

3. 当前需要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;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,但经抗肿瘤治疗未稳定者(中枢神经转移稳定的定义:未发现因中枢神经转移导致的新的神经功能缺损、中枢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未发现新的病灶、并且不需要皮质激素/类固醇治疗);脊髓压迫症、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;

4. 首次输注前 5年内合并除胃/食管胃结合部腺癌或胰腺癌外的其他恶性肿瘤,不包括: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(如预期5年OS > 90%)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(如宫颈原位癌、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、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、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),或任何已治愈(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)的其他肿瘤;

5. 以下任意一项心血管风险因素:

1) Fridericia法校正后的QTc间期(QTcF)>470 ms(QTcF即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F=QT/RR0.33计算),或者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病史;
2) 任何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严重心律失常病史(如快速房颤、高度房室性传导阻滞、室性心动过速、室性纤维性颤动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);
3) 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< 50%;
4) 首次输注前12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一种疾病者:心肌梗死、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、心力衰竭(纽约心脏病协会功能分级III~Ⅳ级)等;
5) 难以控制的高血压(尽管接受了降压药物治疗,但收缩压> 150 mmHg,或舒张压>100 mmHg),或既往曾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;

6. 首次输注前6个月内出现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,如脑血管意外(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,除外腔隙性脑梗)、深静脉血栓、肺栓塞等,或者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如华法林、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的受试者;

7. 有不能控制的、活动性感染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
1) 筛选期有活动性感染(包括但不限于需要静脉滴注治疗的感染),或在首次输注前2周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>38.5℃(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);
2)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(如HIV感染者);
3)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:
HBV-DNA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的乙肝表面抗原(HBsAg)阳性受试者;
丙肝抗体(HCV-Ab)阳性;
抗梅毒螺旋体抗体(TP-Ab)阳性;
EBV-DNA、CMV-DNA拷贝数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;

8. 目前存在无法控制的胸腔、心包、腹腔积液;

9. 研究者评估认为存在不明原因贫血或者消化道出血、穿孔高风险者;或者近3个月内有胃肠道出血者,包括3个月内有呕血、便血或黑便史;

10. 既往或目前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, 包括但不限于:Crohn’s病、溃疡性结肠炎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结节病、Wegener综合征(多血管炎的肉芽肿病)、免疫性垂体炎、自身免疫性肝炎、系统性硬化病(硬皮病等)、自身免疫性血管炎、 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(Guillain-Barre综合征)等。但下列情况除外:I型糖尿病、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(包括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)、不需要全身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;

11.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;

12.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、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

图片
本研究已购买医疗保险,研究期间与项目相关的检查、CAR-T细胞的培养、检测、回输相关费用由资助方提供。
如需获得进一步相关研究信息,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:
联系方式
CONTACT INFORMATION

研究中心

深圳大学第三附属医院(罗湖区人民医院)

研究科室
肿瘤免疫科
联系人   
刘医生13682446043   0755-82140441


说明本项目执行解释权归研究中心及研究者所有。本文用于分享临床试验讯息,不构成任何医疗建议,如有版权等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。

行业动态
干细胞治疗
干细胞移植
神经干细胞移植